人事部称“五百强招聘会”没资格冠“全国”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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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新

  近日,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主管部门——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称,“五百强招聘会”没资格冠“全国”称谓。

  两周前举办的“中国人才吸引力500强企业招聘会”发生求职者不满、要求退票以及砸坏展台的事件。

  北京青年报转引人才流动开发司负责人介绍,根据《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暂行办法》,凡是名称冠以“中国”、“全国”等称谓的人才招聘会以及面向全国组织招聘单位的人才招聘会都属于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其主办单位应当是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或持有人事部颁发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这场招聘会的性质属于全国性人才交流会,主办单位虽然是一家经过注册登记的合法民办中介机构,它并不具备上述规定的举办全国性人才招聘会的资格。

  该负责人还说,“招聘会的名称有问题,容易对应聘者产生误导。”许多求职者被招聘会名称吸引而来,但说参加招聘企业是“人才吸引力500强”企业,首先缺乏明显法律依据或权威依据,国家也一再禁止搞类似评比。此外,参加招聘的只有200家单位,与宣称的500家差距也很大。

  该负责人强调,只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组织,才会避免“中国人才吸引力500强企业招聘会”这类事件发生,保证人才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摘引自《中国新闻社北京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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