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推出首个《聘用合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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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在深圳召开的全国"劳动关系问题"研讨会上获悉,全国首个《聘用合同条例》即将出台,条例将对临时劳动关系中资方不给补贴、不涨工资、不交保险的现象加以具体规定,规范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祝晏君昨天在会上指出,目前有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商户,没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虽签有劳动合同,但流于形式,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对此,国家将在近期内出台《聘用合同条例》,以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规范劳动合同文本。

  祝晏君还透露,我国已有江苏等9个省市以及深圳等城市,建立了地区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制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与有关方面协商,准备筹建全国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对劳动合同中最具灵魂性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进行协调协商,并将签订合同时的平等协商程序加以具体规定。

摘引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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