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收入正逐年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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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收入正逐年走高 长期关注国内企业经营者的成长与发展的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最近再次对经营者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调查结果显示,近三四年来,中国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水平呈明显上升趋势。相比较而言,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者收入水平较高,股份制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经营者收入水平居中,国有和集体企业经营者收入较低。

  从收入数据看,企业经营者1995年月平均收入为1024元,1996年为1658元,1997年为2160元,1998年为4054元。1996-1998年年平均增长幅度为56.4%。其中,国有企业经营者月平均收入1996年为1293元,1997年为1478元,1998年为2192元,年平均增长幅度为30.2%;非国有企业经营者月平均收入1996年为2639元,1997年为3408元,1998年为5224元,1999年为7200元,年平均增长幅度为40.7%。

  分析1996-1999年企业经营者月平均收入的变化趋势还可发现,样本企业的经营者月平均收入变动,主要缘于月收入增长、国企及非国企在样本中的结构变化。其中,月收入增长的因素占34.8%;国企及非国企在样本中结构变化的因素占16.0%。

  将不同所有制企业经营者年薪进行比较时可以看出:

   1999年,国企经营者年薪在1万元-2万元之间的,占42.1%;年薪收入5万元以上的,仅占3.7%。年薪收入低于1万元的,在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外资、港台澳六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国有、集体所占份额最多,分别为30.8%和30.3%。

  年收入逾5万元的经营者,在外资企业中最多,占32.4%;紧随其后的是港澳台企业(26.1%)和私营企业(24.2%);国有企业所占比例最低,仅有3.7%。可见,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尚未得到真正体现,与其它性质企业经营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中国企业家的收益与其创造的增值效益明显不平衡。形成当前分配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有:首先,企业经营者由政府任命,其利益形成和增减并非取决于企业经营状况,而取决于政府部门;其次,尽管1994年国家已颁发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规定,但在支付经营者报酬的形式上,绝大多数企业仍在延续月薪制,并纳入企业统一的工资标准,既未考虑经营者的劳动特点,也未能在工资分配上突出经理人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地位和核心作用;其三,在工资水平的确定上,企业经理人的利益与一般职工的利益雷同,无法在企业内部形成利益制衡机制,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发育和完善;其四,经理人的收益与其个人才能、管理企业所做出的贡献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很不相称。

摘引自《北京人才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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