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舆论呼吁男女公职人员公平竞聘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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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全面推进的中国政府机关机构改革,是否能找到一个既能为女性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又推动国家机构改革并真正达到发挥女性的积极性与潜力的好方法,北京舆论界为此展开了探讨。

  此间的《中国妇女报》正在进行退休年龄不平等导致女性权益受损的讨论。该报报道称,今年四月以来,重庆市直属机关及主要城区的女干部不断到妇联上访,对女性比男性提前五至十年退休的规定反应强烈。她们认为,男女退休年龄不平等,直接导致女性政治权利受到损害、女性经济待遇受到影响。女干部政策在执行中缺乏连贯性,不利于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原则,甚至影响二十多岁年轻女性的今后发展。

  女性上学、就业的时间与男性相同,工作贡献与男性没什幺差别,而退休时间却比男性提早五年,这样既浪费了女性人才资源,也不利于女干部的成长,直接造成女干部学历高、工龄短、待遇低的不平等现象。

  机构改革与女性获得公平发展的社会环境是否必然会产生矛盾?机构改革中,妇联是否仍需要坚持维护女性权益和延续取得的成就?《中国妇女报》认为,广大妇女干部对机构改革是理解和支持的。她们希望通过改革,促进公平、公正用人机制的建立,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为女性的全面平等发展提供机遇。但涉及女性人员分流、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政策的却不利于调动和保护妇女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伤害了女干部的合法权益,有悖于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为此,此间舆论呼吁:男女公职人员在使用上应坚持公平聘任上岗。男女平等对女性而言,性别、年龄不应该成为她们的天然弱势,应当给予平等、公平竞争的机会。对提前离岗的女干部、女工勤人员应加强政策引导,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走者愉快,留者安心,以利于发挥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舆论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应该重视政策制定的连续性。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有关文件规定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县处级女干部凡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的,其退休年龄可到六十岁”,应当得到切实执行。

摘引自《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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