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市场下的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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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80年代初起,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把那些作用发挥得不好的人才流动到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去,“流动难”是当时人才市场的主要矛盾。“流动难”主要受三方面制约:信息制约,信息少,不知道哪里要人;体制制约,限制人才流动,不让走;观念制约,人才本身担心这个、担心那个,不敢走。

  通过十几年的发展,这三方面的制约不同程度得到了缓解,现在人才市场上主要矛盾变成了“求职难”,人才“供大于求”,逐步进入了买方市场。

  由于大中专毕业生数量持续增长,机构改革、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人员大量进入市场,劳动力总量不断增长,造成人才市场供给大幅度上升。而市场上对人才的需求却相对萎缩,造成了人才市场中买方市场的出现。

  买方市场下的人才市场有这样一些特征需引起注意:第一,初次就业在市场配置中的比重增大,要求人才市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应做出相应调整;第二,用人单位在市场中将处于较为主动、较为有利的地位,将加剧求职者之间的竞争,迫使各类人才努力学习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来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一些较有吸引力的单位可能会人为提高用人标准,结果造成人才积压和浪费;第三,求职的非市场因素可能增加,像人情关系、打招呼等不正常现象可能抬头,应引起注意并加以防范;第四,人才需求信息的价值增大,买方市场下缺少的是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因而导致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搜寻需求信息的竞争更为激烈;第五,人才市场的买方市场有利于市场的开放和市场机制的形成,应充分抓住时机促进形成合理的价格(工资)关系、改善人才培养方式和结构、改进人才市场的服务。

  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的人才市场建设应把握这样一些方向:一是要把潜在的社会需要变成有效的市场需求,改革条条框框的限制,使人才择业的范围更广泛,用人单位选人上少受限制;二是尽快改变学校不问市场需求盲目培养的问题,教育必须面向社会,培养方向应由市场需要来决定;三是加快农村人才市场建设,打开农村人才需求这块大市场;四是利用买方市场的有利条件,抓紧人事制度改革,树立起人才自主择业的基本观念,建立起聘用制、合同制、借聘制、租赁制、人事代理制等灵活多样的用人制度。(人事部人才流动与开发司 何宪/北京人才交流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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