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么观念来理解中国的劳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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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首届“前程人事论坛”研讨会在上海扬子江大酒店拉开序幕,来自上海、江苏、广州、北京等地的近八十位人力资源管理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外企管理人员如何掌握及应用政府劳动法规。

  现代人事经理们应该去“解决问题”, 而不是“创造问题” “传统人事经理都比较热衷于用法规政策去‘卡’员工,而作为现代人事经理不应在企业中去‘创造问题’,而是要去‘解决问题’,应该学会如何更好地利用自己的专业武器及劳动法规,为员工谋求利益,使自己受到员工和领导的欢迎。”张海峰先生的开场白简明扼要。他完全摒弃了纯粹解释法规的传统单调的授课方式,他用自己18年的人事经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顾问的经验,向与会人员讲授了这样一个中心内容:

  中国的人事经理们用什么观念来理解中国的劳动法规? “人事经理代表中方雇员与外籍管理者交涉时,对受政府法律、法规支持的内容,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外方讲。而对于其它内容,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比如补充养老保险、员工生日蛋糕、在班车上准备点心等等。在没有法律支持时,一定要有能支持这些规章制度的理由,才有可能说服上级管理者。”

  张先生举了一个案例:“以前我在可口可乐公司时,我曾向上级特批了20万元的抚恤金给一个过世员工的家人,而在当时,国家明文规定的此项标准是2700元。我这样做的最主要的理由是该员工是个非常优秀的员工,在他为公司服务的六年时间里,他每年的评估都是A等。作为一个大型跨国公司的人事经理,对于这样的员工,我们是否应该多为他做点什么呢?因此,我亲自向上级要求特批,

  理由是:

  1.这是对该员工过去在企业中表现的承认。

  2.虽然他的死亡不是工伤,当时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他的死亡是与平时辛勤工作是有联系的。如果按照2700元的标准,与我们公司的一贯形象是不对称的,20万元的标准是比较符合我们公司一贯对员工关心、爱护的精神的。结果我的这个建议很快就被批了下来。

  所以说,人事经理的建议一旦有了充分的准备,就比较容易被上级批下来。” 人事经理有难处也有机会 在向与会人员解释养老保险、员工住房基金、员工的带薪年假等法规条例时,大家的情绪高涨。很多与会人员都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人事经理该如何说服老板执行呢?吃透了法规之后,如何在企业里顺利推行呢?张海峰认为,人事经理的确有难处,但是也有机会,关键问题是如何与员工和上级管理层沟通。

  “作为外方投资者,他们当然希望越省钱越好,但是他们虽然一方面想控制成本,但是另一方面他们也是会遵守中国的法律,关键看人事经理的沟通技巧。对于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你不向上级领导说明,是你失职;要把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不实行的后果明确告诉他们。”

  张海峰先生以住房基金举例,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按月提取中国职工工资总额的15%-20%的金额作为中国职工的住房基金。但是,事实上很多外企并没有实行。人事经理应该做的就要在适当的时候提醒老板。 在会议的间隙,记者同一些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来自IBM的人事经理认为,本次会议最大的收获是理解了中方人事经理该如何摆正自己的位子。贝尔阿尔卡特人力资源总监徐水波先生告诉记者,他还带了一些有关劳动争议的具体问题想请教张海峰先生。 西安扬森上海办事处的招聘主管朱军先生认为,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就是同人打交道,因此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这就需要人力资源管理者能不断充实更新知识。

  他希望“前程人事论坛”能一直办下去,而且能够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从而为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和空间。

作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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