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世纪的人才怎么“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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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勤 徐凌

  人才交流会淡出

  人才流动从1984年刚刚起步时,请用人单位和个人免费参会至今, 已经经历了15个年头。当初日参会人数达3万人次的火爆如今已风光不 再。

  来自有关部门的统计表明,1995年至1997年一次人才交流会的应 聘成功率一般在20%至30%左右,1998年已降至9%左右。人才交流会 毕竟是人才流动的初级形式。随着网上人才市场、电视以及高级人才 猎头等招聘方式的出现和不断发展完善,大型人才交流会逐渐淡出人 才市场是迟早的事。

  多元化职介机构分割人才市场

  以往无论哪一家人才交流机构都是要“大而全”或“小而全”地 开展人才交流业务。从高级人才到普通技术工人,各行各业面面俱到。 但在提供服务方面又有顾此失彼的弱势,因而行业人才交流机构、民 营人才交流公司、网上人才流动信息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人才服务机 构纷纷出现。

  以行业人才交流机构为例,其掌握本行业人才尤其是本行业高级 人才信息的绝对优势又是其它人才交流机构不具备的。其对行业人才 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和人才二次开发的能力也优于其它人才交流机构。 中科院人才中心、机械部人才中心、铁道部人才中心等行业人才机构 除了很快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之外,也为区域性人才市场的建设和经济 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人事代理有待全面启动

  人事代理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人事 代理;二是与人才中介服务有关的人事代理;三是与用人单位内部人 事管理有关的人事规划、人事设计、人事咨询、人事诊断等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虽然从1995年开始已经经历了将近5个年头,但人事代理 的领域远远没有拓展开来。

  人事代理具有鲜明的法制性,也就是说不能够随便让所有的人才 中介机构都去做人事代理,只能让经过政府人事部门资格审查的人才 中介机构去做。因而其代理行为必须是契约化的服务。代理人与被代 理人开展契约化的人事代理服务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进行。

  1995年以来,各地先后以人事部门文件、政府令、地方法规等形 式出台了关于人事代理的有关法规和文件,但全国性的法规一直尚未 出台。今年10月,在山东青岛召开的全国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 作会议讨论了《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人事代理暂行规定》,预计 不久的将来就要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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