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如何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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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的就业机构遍布全国,由全国就业服务总局和分局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帮助失业者再就业。

  1、失业者去职业介绍所的第一天,求职者可以从职业介绍所获得全部工作信息,获得关于培训和就业的建议;获得有关失业救济金、收入保障补助方面的信息的建议。

  2、每隔两周,求职者必须到职业介绍所去重新登记一次。工作人员要证实求职者仍无工作,并仍在积极地寻找工作。

  3、4周之后,如果求职者愿到远离居住的地方去工作,那么职业介绍所提供交通费用。

  4、6个月之后,求职者可以从职业介绍所获得的帮碍助有:参加工作俱乐部,互相交流经验并参加有关专家开办的讲座;接受工作面试建议;获得一个向雇主展示工作能力的机会,参加工作培训。

  5、12个月后,求职者可以向专家咨询,并参加一些求助找工作的活动,帮助求职行动计划——帮助求职者重新审度究竟要找哪种工作,并怎样去适应那种工作。社区行业——参加对社区有利的非全日制自愿性工作,如住宅区绿化、排水工程等。

  6、两年之后,求职者再一次接受专家咨询,这种咨询会帮助求职者再次考虑自已的可能选择。如“重新开始行动”,这是帮助求职者返回工作岗位的学习课程,为期两周以上。

  在整个求职过程中,如果求职者对职业介绍所的某些工作人员的作法不满,可以向各级就业机构直至英国就业服务总局提出申诉。

转摘自《博思人才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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